很多企业都会配有雇主责任险,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老板降低突发意外带来的损失,同时很多人都会有个疑问,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后,还需不需要购买团体责任险?
要想搞明白这件事情,就要先明白二者的含义: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雇主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接下来要看看二者的区别:
投保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多种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和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此时雇主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自己给自己购买,此时雇员自己是投保人。
保障范围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含猝死)、残疾,各种交通(如火车、地铁、飞机、汽车、轮船、私家车驾驶或乘坐)意外身故、重大疾病、残疾、意外住院津贴。
而雇主责任险保障范围是员工在工作期间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时,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及医疗的费用,员工因工作关系患职业病以及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用。
保障风险不同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
雇主责任险负责的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看看是否购买团体责任险。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白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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